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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定制辦公家具不滿意,可以要求退貨嗎?
近年來,辦公家具行業(yè)興起定制熱潮,定制辦公家具可以按照個人喜好量身定做,在外觀和功能上能夠更好地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,因此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青睞。然而,由于材質(zhì)、式樣標準不明晰等原因,定制辦公家具在實踐中也很容易引發(fā)糾紛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七百七十條、第七百七十四條、第七百八十一條、第七百八十七條規(guī)定,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,交付工作成果,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。承攬包括加工、定作、修理、復制、測試、檢驗等工作。承攬人提供材料的,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,并接受定作人檢驗。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(zhì)量要求的,定作人可以合理選擇請求承攬人承擔修理、重作、減少報酬、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。定作人在承攬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,造成承攬人損失的,應當賠償損失。
根據(jù)上述條文,承攬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目的的合同。購買定制辦公家具時,消費者與商家之間形成的是承攬合同法律關系,而非單純的買賣合同關系。
消費者在選擇定制辦公家具時,要盡量選擇有實力、信譽度高的品牌和商家,以免訂購到劣質(zhì)商品。定制辦公家具時,應當盡量與商家和設計師多溝通,清晰表達需求,在合同中就辦公家具材質(zhì)、顏色、尺寸、規(guī)格、交付方式、質(zhì)保期限、售后服務標準及違約責任進行細化、清晰的約定。辦公家具制作前,消費者可要求先行檢驗商家選用的材料樣品以及相關質(zhì)量文件并將材料樣品封存。辦公家具交付和安裝后,應當及時查驗是否符合合同約定,是否具有質(zhì)量檢驗證明等必要文件。值得注意的是,因定制辦公家具的特殊屬性,一般而言安裝完成后難以退貨,對于不滿意的只能要求商家修理、整改或重作。如果對于辦公家具的材質(zhì)有疑問的,可以申請權(quán)威鑒定機構(gòu)進行鑒定,鑒定出的材質(zhì)與合同約定不符的,可請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。